发布日期:2026-05-11 浏览次数:
樊乾启同学已明确退学意愿,自本学期开学以来,长期未返校且失联,全程未参加学校教学活动。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十条及《河南新乡工商学院学生管理规定(暂行)》第三章第五节第二十七条、第二十八条规定,该生符合退学条件,按主动退学处理,特此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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